一直一來,我都覺得岳陽樓記的「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」十分犀利,如何才可以做到范仲淹那麽高的境界呢?雖然我也曾嘗試尋找他的這種層次,但活著要心靜如水又真的不容易。活著就有千絲萬縷的煩囂,即使我們不去找他們,他們也會主動找上門。
但其實有不少煩惱也是因為我們要求得太多,如果給你一分鐘,你會做甚麼呢?假如你回答發呆,相信你身邊將會有不少人為你拋出鄙視的眼光。而事實上發呆一直都是我們擁有的權力,並且這種權力是免費的,只可惜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們已越來越少使用這種權力。在學生時代發呆就會被冠上懶惰的罪名,在成為社會人後發呆又會罪加一等,變成不思上進的罪名。當然也有這種發呆的使用者,但這種免費的發呆權力,偶爾使用下也是可以的。停一停,看看身邊的風景,看看你眼前的景色,找個地方坐下,發發呆也不錯啊,Why not?發呆並不等於不進步,發呆也不等於放棄。偶爾發呆讓自己緩一口氣,重新調整自己的步伐,再前進,也未曾不可。只可惜如今的道德總是大過一切,發呆突然就變成不成文規定的不允許。然而發呆就違法這種規定是哪來的?我們的法律有這種規定嗎?似乎也沒有。
俗語説「吊頸都要抖吓氣」,為何現在又不允許呢?停下腳步,只為看看風景,只為欣賞一下身邊的落日,並沒有錯。好可惜在香港的我們,甚少留意到發呆原來是免費的,原來是我們普通大眾一直擁有的權力。如果説發呆就是浪費時間,浪費人生,那打工仔在下班前倒數的那一分鐘又如何?那麽跨年倒數的一分鐘又如何?也許有人會反駁説發呆一分鐘跟後兩者的意義都不一樣,可是結果不也是消耗掉一分鐘?坐在海邊吹海風發呆一分鐘,人生就浪費了?跨年倒數一分鐘人生就不浪費?
有些時候,我總覺得香港人就是搭上了自動行人道也要努力跑步的人。可是這又很奇怪,在港的時候我總可看到不少人都在等電梯,卻很少人走樓梯。我們有一雙腳,卻逐漸忘記他們該如何使用,每天我們都在擠地鐵和巴士,走動的次數呈直線下降。但你又知不知道原來每天步行半小時會更健康呢?我們也擁有步行的權力,但我們當中有不少人放棄了。當我們的身體出現問題時,我們會抱怨工作讓我們缺少運動,可是放棄步行的我們又有沒有想過我們原來一直擁有每日步行 30 分鐘的權力?其實日常中我們擁有許多看似平常到再平常不過的東西,只不過我們一直都沒有發現。我們會因為擠不上地鐵而不滿,可是在地鐵內的人其實擁有往車廂里走的權力,只可惜不少次我都看到乘客們只會站在車廂門口,而車廂中間卻空盪盪的,因為站在門口的怕他們之後下不了車。就這樣我們一些擁有的東西,也就逐漸消失在我們的生活當中。
一陣寒風吹過,突然我們就從夏天切換到冬天模式,11 月初的天空顯得陰沉沉的。我戴著耳機,慢慢步行在人行道上,看著兩旁的高樓大廈,沒了夏日陽光的襯托,這些大樓略顯得孤獨。抬頭仰望天空,只見陰沉的天空中,有那麽兩三只老鷹在盤旋著。曾經看到過網絡中説香港是唯一一座有老鷹盤旋的城市,雖然我不確定這個說法是否真實,但你又有多久沒有停下來看看你所在的這座城市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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