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看著馬會前那人頭湧湧的景象,也就知道大家都在等一個翻身的機會。不知為何,在香港這速食社會里,這顯得更為明顯。早前蘋果日報曾報道香港有逾兩萬打工仔日做 15 小時,而網友的回答則是何止兩萬人。我們的一天也就只有 24 小時,工作 15 小時是甚麼概念?當中還沒扣除我們花在路上的時間,在如此高壓的情況下,談何享受人生?
似乎我們被安排的人生就是「上學、考試、大學、畢業、工作、結婚、生子、看小孩長大、供他們上學、看他們結婚、兩腳一伸」,疑?中間怎麽沒有做自己的事呢?抱歉,忙著工作賺錢生存的我們,哪有時間去做自己的事!考大學,我們總被硬要考個好專業,否則將不會有好「錢途」;畢業前也得努力找工作,否則好工作就會被搶走;就業後也要努力加班,否則升職的人就不是你;之後就輪到當房奴、孩奴等,我們短暫的一生也就在這種固定的人生軌道當中耗盡,等你退休時,你才發現我們也到了生命的終點站,那個年輕的夢想早已無法再完成了。
當然不少人也會説沒錢談何夢想,站在老闆的角度更是,不少老闆都會批判 80 後跟 90 後的做事風格,而那只不過是因為跟自己年代的風格不一樣而已。年輕的一代,想要追求自己喜歡的事,我也覺得沒錯,而年長的一代,想要追求保守的處世,我也覺得沒甚麼不妥,畢竟大家生活的年代不一樣,所培養出來的價值觀也不一樣。在我大學的最後一年時,曾有一不怎麽熟的同學跑去泰國打工,而他打的工不少都是體力活,我們當中有不少人都無法理解,也許就連那時候年輕的他也不知道為何會這樣做吧,大概只是想出去闖一下世界。
旅行,始終是一種耗錢的行為,相比打工,我相信有更多人會選擇後者。可是原來打工也不一定幸福,早前遇到過一名在外企擔任法律顧問的專業人士,閑聊當中他竟然説羨慕我們這種説走就走的旅行者,我差點就想要給他貼個「X!講呢啲」的表情。他告訴我他其實並不喜歡讀法律,也不喜歡做法律人士,雖然高薪,但沒日沒夜的加班,也讓他窮得只剩下錢,生活只剩下兩點一線,上班——下班——又上班。我反問他既然不喜歡,又為何要做著法律的工作,他回答我説他只是想回應大家對他的期望。看著他那髮線後移的額頭,我只感覺到一聲嘆息。
我們只能活一次,青春也只有一次,能揮霍的青春一旦過了就無法回頭了。做自己喜歡做的事,又談何容易呢?如果是你的話,你又會選擇窮得只剩下錢還是旅行人生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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